用户协议

更新日期:2025年03月27日

生效日期:2025年03月27日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使用天眼查!

在您注册、使用天眼查提供的各项免费及/或付费服务(以下统称“天眼查服务”)之前,请您审慎阅读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如有)和《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其中以加粗方式显著标示出的关于用户重大权益的规则。该等规则可能涉及相关方的责任免除或限制、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建议您重点阅读。如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但不限于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或使用;如您以点击同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或接受天眼查的任何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的约束。

一、定义
  1. 天眼查的产品和服务:指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运营的天眼查网站、APP、小程序等,集成北京金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征信产品和服务,向用户提供的各项产品和服务。
    本协议中所称的关联公司,指北京天眼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
  2. 用户:指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及《隐私政策》,且在天眼查系列产品内注册天眼查账号、使用天眼查服务的自然人或企业。
  3. 天眼查账号:指用户在天眼查系列产品内自主注册并使用的账号。该账号是用户在天眼查APP、天眼查网页版(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小程序等天眼查系列产品的统一账号,如用户未曾注册过“天眼查账号”,其可在注册账号后登录并使用天眼查网页版、天眼查APP、天眼查小程序等天眼查系列产品。
  4. 天眼查服务:指天眼查提供的各项免费及付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VIP/SVIP会员服务以及数据黄钻服务等VIP尊享服务。
  5. VIP会员服务:指天眼查向VIP/SVIP用户提供的各项特权服务。
  6. VIP尊享服务:指天眼查向SVIP或单独付费购买数据黄钻等特权服务的用户提供的各项尊享权益。
二、协议主要信息
  1. 本协议主要内容
    (1) 本协议是天眼查服务的提供及使用规则,包括《用户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如有)、《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
    (2) 您在注册天眼查账号后,可以选择使用天眼查提供的免费服务,也可以根据需求通过购买会员、单独付费等方式使用VIP会员服务、VIP尊享服务等付费服务,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查询、信息发布、数据导出等。天眼查有权基于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经营策略等原因修改或完善现有服务。
三、账号注册
  1. 您知悉并承诺,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您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已经过您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由您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理注册、使用天眼查服务。若您不具备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注册、使用天眼查服务,则您及您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 您可以无需注册天眼查账号,直接使用部分天眼查服务(搜索并查看公司详情页部分数据);您在注册、登录天眼查账号后,将享有更多服务及更大权限。
  3. 您在注册天眼查账号前,请详细阅读本协议及《隐私政策》,里面包含您注册天眼查账号时需要提供的个人信息。您注册天眼查账号时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注册的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拟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
  4. 您知悉并承诺,您在注册天眼查账号时所填写的信息应遵循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等原则,不应提交任何违法或不良信息;相关资料如有变动,您应及时更新。如因您所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因此引发的任何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将由您本人承担,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亦会受到相应限制。
  5. 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您不得以他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注册天眼查账号,亦不得使用引人误解的信息注册账号,包括但不限于让人误认为该账号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组织存在关联关系的名称、头像或简介等。
四、账号管理
  1. 当您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且完成注册程序后,您将获得天眼查账号并成为天眼查用户。您可以使用天眼查服务,并依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本协议约定设定账号昵称、修改账号密码及部分个人信息。
  2. 天眼查只允许您使用一个天眼查账号。如有证据证明或天眼查判断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天眼查账号的情形,天眼查可在通知您后采取冻结或封禁账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因此给天眼查及/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您应谨慎合理地保存、使用您的天眼查账号及密码,并对该账号项下的所有行为负责。若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您的天眼查账号或其他任何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形,请立即修改该账号密码并通知天眼查。您理解:对于因您自身原因导致天眼查账号及/或密码泄露、遗忘或其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天眼查将配合您采取必要措施以降低您的相关损失,但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对于您的任何请求,天眼查采取相关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形成或扩大的,除法定责任外,天眼查对此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4. 如您不慎遗失密码,可以通过注册或绑定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密码重置,也可通过天眼查系列产品内公示的其他方式找回密码。
  5. 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任何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您先核实对方身份。天眼查不对任何第三方网站的内容及真实性负责,请您注意信息及财产安全。
  6. 您的天眼查账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天眼查同意,您不得将您注册的天眼查账号提供给第三人使用。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的天眼查账号或获取您账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您需对第三方使用您的天眼查账号的行为负责,且天眼查有权限制或终止您使用各项天眼查服务。
  7. 您不得冒用他人信息注册天眼查账号,也不得盗用他人的天眼查账号。否则,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且天眼查有权限制或终止您使用各项服务。
  8. 您使用天眼查账号在天眼查系列产品内从事各项活动前,应当具备与所从事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您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您未满18周岁的情况),应在您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下从事相关活动,您及/您的法定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9. 您使用天眼查系列产品注册的天眼查账号的所有权归天眼查所有。您在注册成功后可获得该天眼查账号的使用权,您违反本协议内容及/或本协议解除时,天眼查有权视情形限制使用或收回您的天眼查账号。
  10. 在满足天眼查公示的账号注销条件时,您可以依流程注销您的天眼查账号,详见天眼查《注销须知》
五、天眼查服务与规范
(一)服务与规范条款
  1. 为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天眼查会利用您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带宽等资源,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数据流量费用由您承担,具体资费信息您可向运营商咨询。
  2. 在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前提下,您注册并登录天眼查账号后,可根据需求选择使用以下天眼查服务,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查询、信息发布、数据导出:
    (1) 使用天眼查提供的部分免费服务(如查询公司详情页信息等);
    (2) 通过购买会员、额外付费等方式使用VIP会员服务、VIP尊享服务等付费服务(如查看公司司法解析、财产线索等);
    (3) 通过免费或付费方式获得的积分(如有)、优惠券等虚拟资产;
    (4) 在相关讨论区发布内容、跟帖评论等;
    (5) 天眼查基于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经营策略等原因随时修改或完善现有服务的任何新功能。
  3. 您可通过以下天眼查授权或明示许可的方式获取或使用天眼查服务。如您通过未经天眼查授权或许可的第三方渠道获取或访问天眼查服务,我们无法保证您能正常使用相关服务,且不对您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责:
    (1) 访问天眼查网站(www.tianyancha.com);
    (2) 从天眼查网站或经天眼查合法授权的第三方渠道获取天眼查移动客户端软件(天眼查APP);
    (3) 访问天眼查小程序。
  4.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天眼查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软件更新服务。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天眼查不保证旧版本的软件的可使用性及服务质量,请您及时更新最新版本。
  5. 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您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天眼查服务,您通过天眼查获取的任何数据信息,仅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及/或使用,不得使用境外IP登录或访问,不得将通过天眼查获得的数据信息传输至境外,或以任何方式允许任何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对上述数据进行查询、调取、下载、导出。否则天眼查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需退还任何费用(如有),并追究法律责任。
  6. 天眼查有权决定将其平台作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其平台内的部分服务为天眼查系列产品或第三方作推广等。天眼查承诺在推广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同时您亦可以通过系统设置选择屏蔽、拒绝接收相关推广信息。
  7. 天眼查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广告业务。对使用天眼查服务中出现的广告,您应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天眼查不对您因该广告而实施的行为负责。
  8. 天眼查已建立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如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信息或行为,或您认为侵害您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您可随时进行投诉、举报。
  9. 天眼查平台内的私信、公告以及您在注册天眼查账号、使用天眼查服务时填写、使用或绑定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联系地址均可视为有效联系方式。天眼查将通过您的有效联系方式之一或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通知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10. 除上述联系方式外,天眼查有权以弹窗形式向您提供、推送内容,方便您了解最新的活动或信息,如您拒绝接受,可以在设置-推送信息设置中关闭或点击关闭。
(二)VIP会员服务
  1. 您依据本协议及《隐私政策》注册天眼查账号后,可通过天眼查官方途径购买VIP/SVIP会员服务成为天眼查VIP会员(以下简称“VIP会员”),对应的天眼查账号将升级为天眼查VIP会员账号(以下简称“VIP会员账号”)。为避免疑义,本条所指的“VIP会员账号”, 还包括SVIP账号及企业套餐项下的子账号。您在使用VIP会员服务时,须一并遵守VIP会员服务的规定。
  2. 若您注册VIP会员账号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化,您应及时修改。因未及时修改资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您不能全面享有VIP会员服务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天眼查因此限制或终止您的VIP会员服务的,无须退还您已支付的VIP会员费用或给予您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3. 您应通过以下方式成为天眼查VIP会员:
    (1) 通过天眼查指定或明示认可的购买渠道成为VIP会员,获取VIP会员服务。通过非指定途径或非通常价格获取的VIP会员账号可能属于异常账号。当您的VIP会员账号被认定为异常账号时,天眼查有权对相关异常账号进行调查并参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2) 通过天眼查指定或明示认可的支付渠道支付VIP会员服务的费用。 您在支付VIP会员服务的费用之前,须认可该项服务标明之价格,确认接受相关的服务条款及支付条款, 严格按照支付流程操作,并在支付时注意及确保支付环境安全,否则应自行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4. 您通过天眼查指定或明示认可的购买及支付渠道完成相关费用支付后,天眼查将即时激活您的VIP会员服务,您的VIP会员账号即时生效并开始计算VIP会员服务期限。
  5. VIP会员服务的内容及费用以天眼查网站上标明的权益内容及资费标价为准。天眼查有权基于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经营策略等原因随时修改或完善现有服务及资费标价。
  6. VIP会员服务使用规范
    (1) 天眼查向VIP会员提供的全部VIP会员服务,均仅限于该VIP会员在天眼查运营的合法平台内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等不法手段将天眼查服务内容与天眼查平台分离的行为(如恶意修改天眼查展示信息) 均不属于天眼查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负责,天眼查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 您开始实际使用天眼查提供的各单项服务时,视为您已同意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天眼查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规定(如有)。
    (3) 您知悉并同意:受短信服务商业务规则影响,您每日收取VIP会员账号登录验证码的短信上限为20次,语音上限为3次。当日收取次数用尽后,您将无法通过收取验证码短信的方式登录您的VIP会员账号。为保证您正常使用VIP会员服务,请您合理安排登录方式、每日登录次数或登录设备。
    (4) 您知悉并同意:您购买的VIP会员服务系网络商品和虚拟商品,该类产品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您所支付的费用是您所购买的会员服务所对应的网络商品价格,而非预付款或者存款、定金、储蓄卡等性质,VIP会员服务一经开通后不可退款。
    (5) 您知悉并同意:VIP会员服务具有固定的使用期限,您有权在购买的服务期限内使用VIP会员服务。 您购买VIP会员服务或开通VIP会员账号视为您已同意天眼查关于VIP会员服务使用期限的相关规定。 在服务期限内,您有权放弃继续使用VIP会员服务(并注销与VIP会员账号对应的天眼查账号), 但天眼查无须向您退还您已支付的任何VIP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VIP会员服务费用及该VIP账号购买的天眼查增值服务费用及/或余额)。
    (6) 您知悉并同意:同一VIP会员账号在同一时间仅可在1台移动通信设备上登录使用, 超出上述范围使用的,该账号将被强制下线。用户因违反前述规定超范围使用VIP会员账号而导致任何损失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天眼查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 您知悉并同意:您VIP会员账号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查询、信息发布等)均代表您本人的行为。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VIP会员账号及密码, 并对该账号下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如您发现您的账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时,请您立即通知天眼查,我们将协助您找回。
    (8) 为保障您VIP会员账号的安全,确保您的账号不被他人违规使用, 您不应通过天眼查官方渠道或明示授权途径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取或使用VIP会员账号, 或为他人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或使用VIP会员账号提供条件。 否则,天眼查有权视具体违规情节,采取强制修改密码直至封禁相关VIP会员账号等措施, 暂停或终止为您提供VIP会员服务,并无须退还任何费用。违规使用情形包括:

    a. 未经天眼查事先明示同意,转让、借用、出租、赠与或以其他方式,为他人使用您的VIP会员账号提供条件;

    b. 未经天眼查事先明示同意,通过爬虫工具、机器人软件等手段获取天眼查服务或有关数据信息;

    c. 通过系统漏洞、黑色产业、滥用会员身份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天眼查或他人合法权益;

    d.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本协议约定及/或其他服务规则的行为。

    (9) 我们会基于如下标准判断您的账号是否存在前述违规使用情形:

    a. 同一账号近期登录使用设备数量是否异常;

    b. 同一账号单日查询次数是否异常;

    c. 是否存在其他足以被认定为违规使用的具体行为。

(三)虚拟资产使用规则
  1. 虚拟资产不可兑换现金或进行转让、买卖、置换、抵押等,天眼查对于用户所消耗虚拟资产的行为不提供操作修改、退还等;对于虚拟资产兑换的产品,非因天眼查过错导致的产品责任,天眼查不承担责任。
  2. 虚拟资产的获得途径、方式、数量、使用方法、有效期限等所有内容以天眼查平台不时公布、实际展示或说明为准。
  3. 天眼查有权因自身发展、运营情况而自行决定是否停止虚拟资产的发放与使用,用户以非现金形式获得的虚拟资产,天眼查不予退还或补偿。
(四)信息发布规则
  1. 用户使用天眼查账号,制作、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的,需进行实名认证。您不得以虚假或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注册或认证;若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应及时更新。
  2. 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称、昵称、用户头像、基本信息、职业信息、社区问答等信息和相关链接页面)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本协议,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或其他行为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及/或其他不利后果。
  3. 您在天眼查使用信息发布、企业/人员头像简介编辑或修改等功能时,我们可能会根据您选择的产品功能进行收费,您可根据需求选择购买相应服务。您知悉并同意,您购买相应服务后视为您已同意天眼查关于该服务期限或次数的规定,在服务期限内,您有权放弃继续使用相应服务,但若您已使用相应服务,则天眼查无须向您退还您已支付的产品/服务费用。
  4. 您不得利用天眼查账号或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违反公序良俗、不利网络文明建设、违反天眼查平台审核规则、不符合审核要求的内容及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地区间友好关系的;
    (6) 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 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 煽动、组织、教唆恐怖活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
    (12) 以非法组织名义活动的;
    (13) 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
    (1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5) 含有骚扰、广告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16)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17)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18) 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19)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20) 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21) 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22)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23) 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24)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25)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26) 未通过天眼查平台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审核的相关内容;
    (27) 含有或疑似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公序良俗、有损网络文明建设的其他内容或不良信息的。
  5. 天眼查有权对您使用天眼查服务的行为及发布的任何信息、内容进行审查、监督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账号信息、个人信息等)、发布内容(位置、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商标、专利、出版物等)、用户行为(构建关系、信息、评论、私信、参与话题、参与活动、营销信息发布、举报投诉等)等范畴。
  6. 您应关注并遵守天眼查不时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协议及规则。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删除天眼查平台内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或对相关内容采取脱敏、屏蔽、重置等措施,并同意积极配合天眼查处理相关问题。
  7. 如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其它用户上传违法侵权等内容,用户可通过天眼查投诉指引联系天眼查客服人员,相关人员会尽快核实并进行处理。如涉及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纠纷的处理,您可先行联系天眼查客服人员进行处理;如您认为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或您觉得有必要向司法行政机关寻求帮助的,可尽快向相关机关反馈,天眼查将依法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六、个人信息保护及授权
  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天眼查的一项基本原则。天眼查将尽可能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2. 为保障您正常使用天眼查服务,您在天眼查系列产品内进行注册、浏览、查询、留言及其他活动时,涉及您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评价反馈、投诉内容的,天眼查有权进行收集,并对其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您的授权、为履行强制性法律义务、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政策另有规定外,天眼查不会对外披露您的隐私信息,具体以《隐私政策》的内容为准。
  3. 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您不得利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其他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其他用户信息用于任何营利或非营利目的,不得泄露其他用户或权利人的个人隐私。否则天眼查有权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您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天眼查将提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4. 为依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天眼查将严格按照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作明确规定的,均应以《隐私政策》的内容为准。
七、用户行为规范
  1. 天眼查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认为您可能违反用户行为规范或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天眼查数据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等情形时,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服务且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2. 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应遵守以下互联网底线:
    (1) 法律法规底线;
    (2) 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3) 国家利益底线;
    (4) 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5) 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6) 道德风尚底线;
    (7) 信息真实性底线。
  3. 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的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 通过云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网络访问或尝试访问天眼查服务;
    (2) 对天眼查系列产品或服务中相关数据等进行商业性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3)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
    (4) 诱导其他用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5)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6) 限制、禁止或通过其它方法干扰、影响他人使用天眼查服务;
    (7) 利用天眼查账号及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8) 出于恶意进行的任何操作,以及可能影响天眼查系列产品或服务完整性或准确性的任何行为;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干扰天眼查正常运营或天眼查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4. 您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天眼查服务,且不得在未经天眼查事先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利用或借助天眼查从事以下活动:
    (1) 进入天眼查或其他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 对天眼查或其他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 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对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木马)等破坏性程序;
    (5) 通过爬虫工具、机器人软件等手段获取天眼查服务或有关数据信息;
    (6) 违反天眼查系列产品或服务中的robots.txt或类似文件;
    (7)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5. 未经天眼查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出于运营天眼查服务的需要,天眼查有权将本协议(及您针对本服务需遵守的其他补充协议)整体转让给天眼查的关联公司。在发生合并、收购、企业重组或出售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的交易中,天眼查也会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及您针对本服务需遵守的其他补充协议)。在上述情况下,天眼查有权无须征得您的同意,但将以合理的方式向您通知。
  6. 未经天眼查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任何从天眼查系列产品中获取的数据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仅为本协议之目的,境外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或以任何方式允许任何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批量数据的下载、导出。
  7. 您登录天眼查账户使用天眼查服务时,不得存在恶意或非人为的连续、频繁的查询操作行为,或通过机器抓取、复制、镜像等方式不合理地、大批量地获取天眼查平台的信息、资讯、数据等,否则天眼查有权对您的账号封号且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若同一个IP地址内多个账号存在多次上述行为,天眼查将有权自动封闭该IP地址且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天眼查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认为您可能存在上述行为时,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服务,且无需退还任何费用(如有),并追究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且您应全额赔偿天眼查因此遭受的商誉、企业形象等损失
八、知识产权
  1. 天眼查尊重知识产权,并要求您同样予以尊重。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上传、发布、传输或传播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和/或音频中的音乐、声音、对话等)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您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相关责任由权利人自行承担。但您的发布、上传、传输或传播行为视为免费授予天眼查上述信息在全球范围内永久、非排他的、不可撤销、可转授权和再许可的使用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许可使用的权利及邻接权利)。
  2. 为持续改善并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果您是企业用户,您同意天眼查在天眼查系列产品以及天眼查举办的活动及/或其他宣传推广中使用您的名称、字号、商标等信息或标识。
  3. 您同意授予天眼查完整的起诉权。对于侵犯您在本平台所创作、上传及发布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内容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天眼查有权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及提起诉讼。
  4. 天眼查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及本平台发布的资料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保护。未经天眼查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出版、发行、公开展示、编码、翻译、传输或散布至任何其他计算机、服务器、网站或其他媒介,亦不得鼓励、协助他人复制、修改、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拆解或者试图篡改天眼查前述资料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或利用天眼查前述资料信息创设衍生产品。
  5. 如您认为天眼查对您的知识产权产生了不当影响,您可通过天眼查投诉指引的相关规定提交维权材料,天眼查会根据您的要求及材料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判断,并及时反馈。
  6. 您不得在天眼查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肖像权、隐私)的内容。如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任何侵权行为,或第三人发现您发布的信息存在侵权嫌疑,要求天眼查删除您发布的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我们将会依法采取配合措施,并有权屏蔽及/或终止相关用户的天眼查账号。
九、未成年人保护
  1. 我们的产品与服务不面向未成年人。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的监护、指导并获得监护人同意情况下,认真阅读本协议后,方可使用天眼查服务。
  2. 天眼查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您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并在监护人指导下正确使用天眼查服务。
  3. 未成年人用户应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使用网络,养成良好上网习惯,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2)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3)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4)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5)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4. 如果未成年用户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本协议及其他应遵守的补充协议的情形,该未成年人用户及其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5.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天眼查提醒您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您同意天眼查及相关服务展示该未成年人信息、肖像等内容,且允许公司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6. 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任何原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照适用本协议未成年人保护条款之相关约定。
十、违约责任
  1. 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天眼查在向您提供服务时提供的及/或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获取的数据及服务信息等,您应当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储存及/或使用,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允许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查询、调取、下载、导出;同时您不得利用天眼查提供的数据及服务信息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监管政策的行为,也不得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否则,天眼查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需退还任何费用(如有),并追究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且您应全额赔偿天眼查因此遭受的商誉、企业形象等损失
  2. 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将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时获得的服务信息或该服务自身向第三方出售或以其他形式提供。否则,天眼查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您应支付相当于您因前述转售行为所获利益的违约金。
  3. 如果天眼查发现或收到他人投诉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或本协议的行为,天眼查有权视相关情节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处理,对违规账号进行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功能使用、取消因违规所获收益,直至封禁、注销账号,并公告处理结果。前述处理行为无须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如因此导致您有任何损失或不利后果,您应自行承担。
  4. 天眼查有权依据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监管机关举报、提起诉讼等),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作为您的违规证据,您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 为了保证用户能更好地使用天眼查服务,您出现前述争议或涉及纠纷时,天眼查有权不经事先通知或获得您的同意将争议方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系统内的相关记录和必要信息提供给相关当事方或相关部门。
  6. 您知悉并同意: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或本协议内容,导致第三方的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天眼查遭受任何损失的,您应当一并赔偿。
  7. 天眼查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认为您可能存在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天眼查合法权益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等情形时,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封号、封闭IP地址、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且无需退还任何费用(如有),并追究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任何主体损失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天眼查由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天眼查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誉、经济利益等损失。
十一、责任限制
  1.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禁令、现行法律或法规的变更、火灾、地震、瘟疫、战争、停电、通讯线路中断、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网站暂时性关闭等其他任何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事件;以及“技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系统维护、系统升级,设备兼容性错误、网络过载等技术问题,而导致天眼查不能访问而造成的信息及数据延误、停滞或错误,天眼查无须承担责任。
  2. 您知悉并同意:由于天眼查服务所具有的互联网性质,服务的各个环节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相关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电信运营商、网络质量、您使用的设备型号及系统、您的地理位置等),由于前述不确定因素造成您无法正常使用天眼查服务的,天眼查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天眼查不就下列情况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1) 您遭受的任何利润损失(无论直接或间接产生);
    (2) 您遭受的任何商誉损失;
    (3) 您遭受的任何机会损失;
    (4) 您遭受的任何数据丢失;
    (5) 您可能招致的任何间接或附带损失;
    (6) 您因下列情况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a. 您对任何广告之完整性、准确性或存在性的任何依赖,或因您与在本平台上刊登广告的任何广告商、赞助商建立或达成的任何关系或交易;

    b. 平台按照本协议对天眼查服务作出的任何变更、调整,或暂时停止提供天眼查服务(或天眼查服务中的任何功能);

    c. 您未能向平台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账号等信息;

    d. 您未能保障您的天眼查账号的密码或账号资料的安全及保密性;

    e. 其他因您个人过错或原因导致的损失。

  4. 您在使用天眼查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天眼查不对前述信息或行为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承担任何责任。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 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5. 天眼查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的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不构成天眼查的义务或承诺,我们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6. 任何天眼查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的金额以过去12个月您或您相应的企业用户向天眼查支付的金额为限。即使您已经事先告知,或天眼查本应意识到可能产生任何相关的损失,我们向您承担的责任同样适用此条限制。
十二、免责声明
天眼查平台所登载的信息来自于网络公开等信息,天眼查仅对相关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 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对此类信息的展示, 并不视为天眼查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作出任何形式的确认或担保。 请您在依据天眼查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 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同时,天眼查承诺将不断提升技术水平,逐步完善服务信息来源质量与更新频次,为您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十三、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 您使用天眼查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2. 天眼查有权根据自身运营情况调整本协议及/或相关补充协议的内容,并提前七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您。公告发出当日即视为已送达,如您对调整内容不接受的,应停止使用天眼查服务,否则即视为您已知悉并接受调整内容。
  3. 本协议有变更、更新、增补的,自该等变更、更新、增补生效后,其所替代的旧版本自动失效。您及天眼查的行为发生在本协议及/或相关补充协议生效日之前的,适用当时的约定;发生在本协议及/或相关补充协议生效日之后的,适用本协议及/或相关补充协议。
  4. 如果您采用纸质合同、订货单或其他纸质文件(以下统称“纸质合同”)的形式购买天眼查付费服务,您亦获得天眼查用户身份,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纸质合同未尽事宜,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5. 您注销天眼查账号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天眼查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号内的任何信息。
  6. 本协议终止后,天眼查仍享有以下权利:
    (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继续保留您留存于天眼查的全部或部分信息;
    (2) 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十四、其他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您因使用天眼查服务所产生与天眼查有关的争议,我们将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
  3.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无效、可撤销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不应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4. 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天眼查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天眼查的书面许可。天眼查未行使的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等权利的放弃。
  5.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6. 如果您对本协议内容或天眼查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天眼查客服电话(400-608-0000)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正文完)